南投縣辦理106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管考工作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瞭解本縣各校執行年度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情形,俾落實計畫目標並作為檢討改進之依據。
(二)依考評結果作為獎勵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績效優良之學校之依據。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學校:南投縣南投市光復國民小學
六、實施期程:106年2月1日至年107年1月31日
七、管考評審對象:接受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學校,本縣106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學校為148校(含三所分校),分為二類:
(一)第1類:補助項目3項(含3項)以上之學校。
(二)第2類:補助項目2項(含2項)以下之學校。
八、評鑑方式:由本縣教育優先區推動小組成員中遴選9-12人組成教育優先區考評小組,分三階段進行。
(一)學校自我檢核:
接受教育部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學校,進行自我檢核執行成效,並填報『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自評分數,以掌握執行的進度與績效。
(二)網頁線上考核:
由本縣教育優先區推動小組成員中遴選9-12人組成教育優先區考評小組,請各校依據考核表內容將執行教育優先之情形放置於各校教育優先區專屬網頁上,由考評小組進行線上考核。
各校依『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格式製作評鑑網頁(評鑑網頁上之評鑑項目、學校執行情形概述及佐證相關資料照片),以利製作本縣各國中小推動教育優先區專區網頁。
(三)實地訪視:
依據線上考核核結果抽訪成績優異學校及需加強輔導之學校若干校進行實地訪視。實地訪視以查閱資料、檢視硬體工程或設備、綜合座談方式辦理。
九、獎懲:
(一)學校考核評分結果區分為優等(總分90分以上)、甲等(80分至89分)、乙等(70分至79分)、不列等(未滿70分者)四種。
(二)各等第名額:
(1)第1類:優等最多3名、甲等最多5名、乙等若干名。
(2)第2類:優等最多10名、甲等最多50名、乙等若干名。
(3)考核結果發現成績未臻理想者,獲獎校數得酌減或從缺。
(三)行政獎勵:(校長列入平時考核,不列入本案獎勵)
1.第一類:
(1)優等:嘉獎2次2人,嘉獎1次4人。
(2)甲等:嘉獎2次1人,嘉獎1次3人。
(3)乙等:嘉獎1次3人。
2.第二類:
(1)優等:嘉獎2次1人,嘉獎1次2人。
(2)甲等:嘉獎1次2人。
(3)乙等:嘉獎1次1人。
3.學校接受訪評結果辦理績效不佳者,本府除督導追查相關人員責任外,學校應積極檢討改進,並作為本府往後核發補助經費之參考依據。
十、本計畫辦理完畢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辦理敘獎。
十一、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06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編號: )
1.學校名稱:○○鄉(鎮)○○國民○學
校長:○○○
2.學校類型:□離島
□特偏 □偏遠 □一般 □都會區
3.執行年度:106年度
4.補助情況:
補助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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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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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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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經費
預估結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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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結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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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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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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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自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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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委員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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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佐證資料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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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打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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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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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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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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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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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並全程參與,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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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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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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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說明會簽到表及請假公文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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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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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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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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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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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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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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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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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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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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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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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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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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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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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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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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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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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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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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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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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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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6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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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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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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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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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5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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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05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06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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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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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6□
12□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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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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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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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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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8 □
6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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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項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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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項目六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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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計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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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填報
□無需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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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計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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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重新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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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七: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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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承辦人: 相關處室主任: 校長:
總分自評: 分,考核委員評分: 分
考核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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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南投縣106年度○○國民○學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成果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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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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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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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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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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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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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簡述改善成果及增設硬體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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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 補助經費: 元